关于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
发文时间:2026-03-20
资料来源: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
关于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
根据市医保局《关于规范包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包医保发〔2025〕50号)文件要求,我局对2026年3月14日—2026年3月20日通过“包头市门诊慢特病全流程管理系统”申报的职工和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366份资料进行了线上评审。现将231名通过评审认定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6年3月20日至3月24日)。对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,联系电话:0472-6169514。公示期满如无异议,上述人员自公示结束次日起,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。
附件: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(办结批次:2026年3月14日—2026年3月20日)
包头市医疗保障局
2026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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