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
发文时间:2026-01-09
资料来源: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
关于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
根据市医保局《关于规范包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包医保发〔2025〕50号)文件要求,我局对2025年12月27日—2026年1月9日通过“包头市门诊慢特病全流程管理系统”申报的职工和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597份资料进行了线上评审。现将356名通过评审认定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6年1月9日至1月13日)。对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,联系电话:0472-6169501。公示期满如无异议,上述人员自公示结束次日起,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。
附件:包头市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(办结批次:2025年12月27日—2026年1月9日)
包头市医疗保障局
2026年1月9日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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